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起跑 民眾配合度超過八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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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起跑 民眾配合度超過八成

2006年01月04日
本報訊

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起跑的第2天,11個縣市2日分別進行破袋、解包稽查及宣導活動。環保署對此政策執行成果高度重視,一級主管兵分多路,與各縣市首長共同進行宣導與視察。

2日展開的宣導活動,包括台北縣、南投縣、屏東縣、苗栗縣、新竹縣、金門縣等6個縣市都由縣市首長親自出席宣導,顯示政府推動強制分類的決心。環保署指出,2日進行宣導及稽查的11個第2階段實施縣市,民眾配合垃圾分類的情形大致良好,配合度超過八成。

此外,針對6個元旦日有收垃圾的縣市(雲林縣、嘉義縣、高雄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稽查結果顯示,共稽查3,744件,合格件數為3,678件,開出66件勸導單,合格率達98%。

環保署表示,「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第1階段自94年1月1日起已有10個縣市率先開始推動,第2階段則從今(95)1月1日起全國實施。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區分為「資源」、「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稽查人員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第2階段實施的縣市在今(95)年1~3月為勸導期,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將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當場告知分類方式,請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今(95)年4月1日起正式開罰,如有違反,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強調,處罰不是目的,主要是希望民眾養成資源回收,從源頭減量的好習慣。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一開始或許對民眾來說要多費一些心,多花一些時間,而感到不便,但為了保護環境愛台灣,環保署還是希望民眾能配合。相信在3個月的勸導期過後,民眾對分類的方式逐漸熟悉,成效會更好,環保署未來也會持續宣導垃圾分類的重要,希望民眾多配合。而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垃圾強制分類實施縣市】

第1階段實施縣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台中縣、宜蘭縣、高雄縣等計10個 。

第2階段實施縣市: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計1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