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過境灰面鵟鷹 屏東地檢署祭出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保護過境灰面鵟鷹 屏東地檢署祭出重罰

2006年10月23日
摘錄自10月22日聯合報墾丁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保護過境的灰面鵟鷹,屏東地檢署再度開鍘重罰。滿州鄉民李鋒榮的機車上查獲6隻,被收押禁見;另一鄉民潘德芳工寮的冰箱內查獲1隻宰殺好的灰面鵟鷹,檢察官吳書嫻偵訊後,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1萬元交保。法務部長施茂林很重視灰面鵟鷹獵捕事件,23日將到里德橋附近視察。

灰面鵟鷹大量遭獵殺,爆出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後壁湖小隊長蕭再泉向媒體投訴,指稱隊部捨往年實施績效良好保護灰面鵟鷹專案不做,還連續2年叫後壁湖小隊不用參與保護工作,使得上千灰面鵟鷹送命。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長劉國信則說,後壁湖小隊主要工作是保護海洋,所以未編入該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