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獎舉報違法排污行為 加菜金最高可達10萬元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佛山重獎舉報違法排污行為 加菜金最高可達10萬元

2006年10月31日
摘錄自10月31日中國環境報廣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鼓勵公眾參與環保監督,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改善環境質量,廣東省佛山市環保局制訂了《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該辦法於11月15日起實施。屆時,對公眾舉報的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環保部門經調查證實並做出處罰決定後,將根據舉報人貢獻大小及舉報的違法排污行為危害程度等,按處罰金額的一定比例對舉報人進行獎勵,最高加菜金可達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