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第二大承包商爆財務危機 立委批台電監督不周 要求嚴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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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第二大承包商爆財務危機 立委批台電監督不周 要求嚴辦

2006年11月01日
本報訊(李育琴報導)

立委王塗發、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痛批台電失職。(圖片來源:台灣環盟)台電核四廠10月29日爆發第二大承包場商開立公司跳票事件,立委痛批原能會與台電未盡監督責任,造成納稅人重大損失。台電表示,開立實際跳票金額不清楚,且開立財務問題未對核四工程造成影響;若解約重新招標,將嚴重影響核四進度,損失更大,因此傾向讓開立繼續執行合約,並與銀行團和下包商協商,讓核四商轉影響降到最低。

31日立委王塗發、王淑慧,以及台灣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電不僅監督不周,事件爆發後還為開立脫罪。開立標得的台電核四廠工程有5項,每一項工程得標比幾乎都低於80%,2002年承包的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原提報原能會的工程進度應完成35%,至今卻僅達2%。然而今年1月,台電還讓開立以64.81%的決標比標得新案。發包過程可能有疏失。

立委王淑慧說,台電對如此便宜行事,執政黨需負很大的責任。王塗發呼籲蘇貞昌院長,對相關行政單位進行嚴辦,要求檢調查辦到底,將失職人員進行懲處,否則核四工程延宕及幾百億預算不斷追加,造成的損失由誰負責?

台電核火處處長黃憲章表示,開立公司為台電長久合作的廠商,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工程皆為其所承包,因此在工程人員技術上訓練良好。核四廠的工程均根據採購法公開招標,開立因公司擴充太快造成財務危機,為其內部問題。根據採購法,決標百分比在80%以下者,需提撥差額保證金,因此目前對於核四工程進度上並未受到跳票事件影響。至於開立的工程完成進度,並非立委所說的2%,實際完成大約9-27%,依規定,工程落後進度未超過10%,台電不需解約。

台電表示,開立公司發生跳票事件後,台電與開立、債權銀行團,及下包商商討後續處理事宜,而受託銀行團表示願意支持開立、提供援助,因此台電決定協助開立繼續執行合約,以「債權轉讓」方式,讓下游包商優先領取工程款,以期對核四商轉影響降至最低。不過根據台電評估,核四一號機要在2009年7月運轉,幾乎是不可能。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