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08月29日
作者:郭金松(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
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共有48家清除業,1家處理業,一些善良、守法的會員常告訴我:「…我們的工作充斥著有害物質,隨時還可能得賠上性命、健康(已有多人身染惡疾),比環保局的清潔隊員都還不如,如今因為不法業者的行逕,卻使我們的經營處境更加艱難…」這些善良的守法者(合法不等於守法)犧牲健康為我們擋下了多少災難!但是社會不但沒有任何掌聲,卻給了他們什麼樣的經營環境?從沒人想去瞭解…
本會認為,此次昇利化工污染事件…還需反省的是負責管制的主管機關是否善盡責任?如果其管制得當,正確掌握數量與流向,相信應不致發生類此嚴重污染事件才是…其他如:
守法者經營不易:守法者的市場競爭成本高出不法者數十倍到上百倍…主管機關對守法者與不法者無差別待遇…間接鼓勵不法…
主管機關未善盡管制責任:源頭管理之廢棄物種類、數量、流向未能確實掌控,稽核方式不當。
資源再利用政策不當:假資源再利用之名,行不法棄置之實,比比皆是…
主管機關、特定模範企業,示範教導大家不必守法:高雄市即有數件嚴重不法案例(有需要本會可提供)
長期漠視公會機能:主管機關長期漠視公會機能,以高雄市為例,入會比例不及1/3,相關機關對未入會者採一體適用之相同對待,使公會機能難以發揮…
民營化腳步過慢:主管機關代清運未釋出,未能善盡扶植守法民間業者責任。
地方抗爭,公權力不彰,清理業者經營、設場不易,最終處置場嚴重不足。
相關機關應定期(每季)召開主管機關、事業機構、各地方清理公會間之大型檢討會議, 以解決廢棄物清理實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