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禁止南水北調核心保護區使用農藥、化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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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禁止南水北調核心保護區使用農藥、化肥

2007年01月09日
摘錄自2007年1月9日新華網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加強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的水污染防治,保證調水水質,山東省近日出台法規,實行沿線區域分級保護制度,在核心保護區,禁止設置工業排污口,禁止使用農藥、化肥等。

山東省根據南水北調工程調水水質的要求,將沿線區域劃分為三級保護區︰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核心保護區是指輸水幹線大堤或者設計洪水位淹沒線以內的區域。

在核心保護區內,山東省禁止使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在重點保護區內限制使用農藥、化肥。在核心保護區內禁止從事規模化畜禽養殖;對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農用地膜等農業生產殘留物,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核心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直接向輸水幹線排污的飯店、旅館或者其他旅遊、娛樂設施;已建成的,應當限期治理;經治理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拆遷或者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