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烏山頭水庫 遭警局先准後駁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搶救烏山頭水庫 遭警局先准後駁

2007年02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2月11日中國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以搶救烏山頭水庫為名、抗議東山鄉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行動,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聯合環保團體在新營市舉辦的遊行活動,突然遭到新營警分局先准後駁,環保團體10日公開譴責蘇煥智刻意打壓,違憲違法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

由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名義申請的遊行,原訂13日於台南縣新營市舉辦第2梯苦行活動,孰料,新營警分局原於7日核准遊行,卻於9日晚7時40分左右,派專人將送達撤銷遊行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