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本報2016年11月30日綜合外電報導,姜唯編譯;蔡麗伶審校
除了舉世矚目的美國大選,11月8日還有另一件大事。當天,加州選民以52%比48%表態支持第67號公投提案,即一次性塑膠購物袋禁令。
該法律本來應該自2015年1月1日開始生效,但是受到Hilex Poly和台塑集團(Formosa Plastics)等塑膠袋製造業者反對,被迫延後執行,以「是否維持該法律?」放入11月大選公投做最後決議。
新法即刻生效。量販店、超商、藥妝店、超市和酒類零售店將不得再免費提供一次性購物塑膠袋給顧客。消費者若忘記自備塑膠袋,必須花10美分(約新台幣3元)購買回收紙袋或可再利用的購物袋。
塑膠製造業者出招拖延 如今黔驢技窮
塑膠袋業界盡其所能保護其產品,甚至要求威斯康辛和印第安那等州議員通過禁止相關禁令的法律。另一方面,禁令確定延後執行後,台塑集團等製造業者便不再進行任何宣傳遊說,顯示這只是拖延戰術,目的是爭取時間銷售更多塑膠袋。
環團和零售業者為提倡禁用一次性塑膠袋募資了160萬美元,塑膠袋產業界則花了610萬美元反制。禁用一次性塑膠袋倡議活動提醒大眾,塑膠袋最終會進入河川、湖泊、海洋和其他水域,破壞生態。
塑膠袋產業聯盟的B計畫是第65號提案,提案內容是將購物袋收入捐給環境基金,期望能對支持禁令的零售業者造成傷害,但是此提案最後因55%反對而沒有過關。
150城鎮大選前就禁用 其餘一律遵照新法
根據第67號提案的內容,零售業者必須將購物袋的銷售所得用於實施禁令的相關費用。
一次性塑膠購物袋禁令將改變大部分沙加緬度地區居民的生活。只有少數城鎮在大選之前就已經禁用塑膠袋。
全加州約150個城鎮,包括舊金山、洛杉磯、聖荷西等,也在大選前就禁用塑膠袋。新的州法令允許2015年1月1日前就採行禁令的各市政府保有各自的管理條例,其餘一律遵照新法。
參考資料
- The Sacramento Bee(2016年11月10日),Californians say farewell to the plastic b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