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清法》修法通過後最大案 北區第一例
山坡地遭惡意回填廢棄物又一樁!位於新竹縣新豐鄉「明新敬老中心」開發案預定地,董事長主動提供土地給不法業者回填廢棄物,經檢警環7個月的跟監與蒐證,23日將涉案的83人依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該地已經被回填約400餘車次的廢污泥、事業廢棄物、以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初估不法獲利達400萬元。依據本月20日剛上路的新《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500萬元罰金。
董事長提供土地 廢污泥與廢土回填不法利得400萬
位於新竹縣新豐鄉「明新敬老中心」開發案預定地,原計畫做為大新竹地區的養老服務,卻被民眾發現有大量車輛出入。2016年5月,保七總隊與新竹環保局展開長期監控跟錄影蒐證,發現場內已被開挖並回填約400餘車次的廢污泥、事業廢棄物、以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據保七總隊約略估計,不法獲利達400萬。
保七總隊表示,此案是明新敬老中心的董事長提供土地,以一車收取三千到一萬不等的代價,讓不法業者在此回填廢棄物。全案經7個月調查,昨(23)日將涉案的董事長、司機、現場作業人員、共犯等共83人,依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靠行」司機一併移送 新廢清法上路罰則加重
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第三隊隊長王嘉祥表示,以往類似案件都是移送事業負責人,這次涉案的司機很多都是靠行的,他們也是屬於《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人,因此移送人數較以往多。
王嘉祥解釋,合法的一般事業廢污泥處理費用一噸約6千到一萬以上,不法業者為了逃避這筆費用鋌而走險。不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剛於1月18日公布,20日已經正式生效,因此本案將適用新條文。
依最新的《廢棄物清理法》46條規定,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則從300萬提高到1500萬元。本案也是新廢清法上路以來,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移送檢察署偵辦的第一案。
另外,本案也位於山坡地,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10條可處以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