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在中南部燒 卻在北市核發販賣許可 求慎重首開「聽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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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煤在中南部燒 卻在北市核發販賣許可 求慎重首開「聽證」

2017年02月23日
本報2017年2月23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空污拉緊報,許多縣市都把矛頭指向生煤,雲林及台中更因此相繼制定自治條例。北市雖不用生煤,卻須核發生煤販賣許可證。為讓審查公開透明,北市環保局今(22)開啟聽證首例,讓申請當事人長春石化、錦州科技公開陳述解釋疑點,並開放專家、其他關係人與公民參與討論。

生煤的「販賣」許可要向總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使用」與「操作」許可要向工廠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而儲煤場可能又位在另一縣市。在這種情況下核發販賣許可證,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直言「有道德上的風險」!他呼籲環保署站出來,統一生煤的審查權與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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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開聽證會審查生煤販賣許可,邀公民參與。攝影:陳文姿。

集團公司互相借調生煤  數量、對象、使用量公開說明

長春石油化學公司與錦州科技二家公司設廠在高雄、新竹、苗栗等地,但因總公司位於台北,依規定,向台北市環保局提出販賣許可證申請。

長春人造樹脂公司大發廠、長春石油化學公司大發廠、錦州科技公司大發廠副廠長張覺光解釋,三家均屬同一集團,主要是「使用」生煤於汽電共生,而非販賣商。因生煤貨船可能受颱風、水災影響而供貨中斷,集團公司間需要「借用」應急。因借用要開立發票,屬「販賣」行為,才會申請販賣許可。

對於二家公司的生煤申請案,台北市環保局指出四大疑點。例如,大幅變動申請量,從原有的114萬調高到201萬,又降到8萬;說是「自用」,但販賣對象從二家擴增到五家,還包含「其他領有使用許可證者」;還有申報販賣紀錄不一致、生煤品質變差等問題。

張覺光承認,早期生煤管制較鬆散,所以以每年的使用量來申請而有高估的情形,現在則是以應急所需的調度量來評估。至於販賣對象所增加的均是集團分公司。販售給「其他領有使用許可證」公司,也只是為了同業間借調。他強調,公司本業是製造廠,「不是」販賣生煤。

生煤管理混亂地方難為  呼籲中央出面統一管理

依現行法規,生煤的「販賣」、「使用」與「操作」、儲存地點,可能都屬不同縣市。台北市環保局空噪科科長顏伶珍舉例,台北發販賣許可、使用在高雄、但儲煤場在台中,台北想去查核使用與申請量是不是符合,都需要跨縣市協助,不能跨縣去查。此外,在核發販賣許可時,也沒有總量管控量可循,面臨諸多難處。

對此,劉銘龍也非常無奈。他說,北市無法掌握合理的申請量,也不知道空污的影響,卻要核發販賣許可,有道德上的風險!

北市沒有使用生煤,也沒有雲林與台中禁燒生煤的爭議,但仍表示會透過嚴加控管,一同為全國的空氣品質把關。北市環保局也於2012年及2016年二度函請環保署修正相關法令,希望中央統一生煤審查權與管理權。

台北環保局首度聽證  資訊公開成先例 

由於廠商提供的補件反覆不明,北市環保局決定召開聽證會,作為後續許可證核發與否、與核發數量的依據。現場除了讓當事人(申請業者)與利害關係人充分陳述,並邀請律師、學者表達意見。聽證會也對一般民眾公開。

這也是台北市環保局的首度嘗試。劉銘龍說,辦理聽證會的正面助益是讓資訊公開透明。台北市也主動將以核發的生煤販賣許可證資料都公開上網。

顏伶珍表示,未來聽證將會更多,不再是關起門審查,而是讓業者來講,大家都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