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新的環境法律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昨(12)日正式對外服務。未來基金會不僅在環境訴訟時提供法律協助,也會在訴訟前的程序如環評、聽證,就提供民眾專業協助。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是中科三期后里在地農民與環保署、科技部進行環境訴訟的和解條款而產生,但服務對象不限后里。未來全國民眾有中科三期類似或是環評案件都可以找基金會協助,以避免下一個中科三期的憾事發生。
結合領域專家與草根力量共護環境權
中科三期(七星園區)開發計畫於2006年通過環評,后里農民廖明田等隨即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程序並成功撤銷環評結論,但並未換得開發中止。之後環評繼續進行,農民與環保署、科技部數度訴訟,最後在2014年達成和解。和解條款之一就是被告科技部編列新台幣3000萬元捐助成立公益財團法人,即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也是協助農民提起中科三期訴訟義務律師團的律師林三加表示,基金會將扮演「環境的法扶」的腳色,提供環境事件的法律扶助。此外,基金會也會結合各領域的專家與居民共組平台,提供民眾參與非訟事務如聽證、環評上的協助,「讓民眾也有平等的武器跟資源」。
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說,基金會的成立源自后里,但不只服務后里,而是服務全台灣。未來民眾如果遇到向中科三期的案件或是需要環評的案件,都可以來此尋得服務。
基金會的三大工作計畫為環權扶助、環境監測與社區培力。林三加說,從個案出發,基金會期待改變的是制度跟文化,落實草根民主與環境保護。
化挫折為力量 讓中科三期憾事不再發生
目前中科三期(七星園區)仍在辦理二階環評,但在漫長訴訟中,整地與公共工程已接近完成,友達也進駐營運,農民仍在憂心園區的用水、及工業廢棄物、污水等問題。
從2006年起一路參與訴訟、環評、抗爭到現在,后里農民也是基金會董事之一的廖明田幾句話道盡心聲,「常常抗爭很痛苦,浪費資源、也浪費時間,大家抗爭都痛苦」。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和解內容嚴格來說對於當地農民並無具體利益,但后里農民還是送了一個禮物給台灣的人民-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成立希望未來不會再發生像中科三期一樣的情形。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從2010年加入中科三期訴訟,她說,當時有許多的挫敗跟痛苦,甚至感覺人民是永遠打不過政府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仍希望后里那裏能維持很好的農業環境。但是從基金會的成立,看到環境運動從抗爭走到法律。某種程度代表百姓想要跟政府講法律,期望政府訂的環境保護法律好好落實,發揮作用。
2007.06 動工
2010.01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撤銷2006年環評結論
2010.10 有條件通過環評(第二次)
2012.01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民眾提起的行政訴訟
2013.03 最高行政法院 廢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判決
2014.08 環保署與原告地方居民、中科達成和解
2016.10 開始二階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