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在蔡政府上台後,啟動環評法母法的大修法,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在今年9月提出草案、11月底完成4場公聽會後。雖然環保署目前尚在整理各方意見、尚未正式提出回應,但中南部關注空污問題的環團,8日就與立委劉建國、陳曼麗舉行環評法空聽會,主要的意見就集中在批判第28條並要求刪除,該條是規定哪些變更開發行為將以「變更內容對照表」來審查。
環團對於其中第二項規定「既有設備、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污染排放量之設備,提升產能或改變製程,而污染總量未增加」將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再次提出疑慮,認為在過去環評量是高估的狀況下,此舉恐怕造成工廠實際的排放量輕易升高,卻只需經過最簡易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來審查,可能讓中南部居民承受更多的雲林六輕與高雄中油製造的空污。因此再次批評該條法案是「護航六輕」條款。
環評法修正草案中,對已通過環評審查而要申請變更的規範,在第27、28、29、30條,按照不同狀況,相應要重作環評、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進行強度不同的審查程序;而第31條則是新增超過10年未開發環評結論將失效的規定。其中關於變更內容對照表的第28條,是從原子法「環評法施行細則」的第37條提升至母法的新增法條。
環署認為此舉有助鼓勵業者加快改善的腳步,但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等中南部環團,一再質疑,在沒有釐清環評量與實際排放量之間的關係下,反而等於鼓勵實際污染量增加。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林富源理事長林富源更質疑,業者一向將成本外部化,就算真的買了設備也不見得會啟用,他不認為裝了低耗能、低排放的新設備後污染就必然會減少。因此環團再次要求,至少要留在環差裡做高一級的審查。
環評量與實際排放量之間的落差問題,也讓環團一路從六輕四期擴廠審查、高屏總量管制機制檢討、空污法修法等等討論,一路再追到環評法修正。台南環盟吳麗惠認為,空污總量在空污法沒有釐清是問題所在。
而空污法也是要大修,也已經在行政院進行協調,行政院長賴清德承諾這個會期將會處理,據悉,政院版下個星期應該就會出爐。
陳椒華認為,若是六輕用「環評量」減量作為擴廠增量的「抵減量」,六輕減的環評量可高於申報量許多,甚至若使出分割環評的手段,六輕將可輕鬆順利擴廠。
六輕四期的4.6、4.8、4.9在今年三月遭環署決議併案後重作環評,六輕至今沒有送件的動靜,不過11月時,台塑提出,將把六輕四期2套CFB製程所使用的高溫氧化爐燃料,從石油焦改為煤炭的變更對照表審查,的確一次過關。粘麗玉質疑目前大家對燃煤很多疑慮,該案沒有說清楚要採用哪種煤、到底有多少改善,環署恐怕通過得太草率。
陳椒華認為,產能增加就有可能造成用電量、實際空污量的增加,如果輕易放寬審查強度,包括六輕、中油等許多石化煉鋼、電子甚至半導體業都是大利多。
環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也以六輕四期689案為例來回應,強調環署會做把關,即便廠商以以變更內容對照表送件,也是可能打回辦理環差、甚至重作環評。至於環團擔憂的分割辦理化整為零,劉宗勇則表示,不論規定是環評還是環差還是對照表,都有可能發生不肖業者想分割送件的狀況,因此問題不是規定要做什麼審查,而是如何把關。至於產能增加可能連帶造成實質排放增加的疑慮,劉宗勇表示,產能超過10%就要重作環評的規定仍是維持著。
在11月20日環署舉辦的環評法公聽會台北場上,副署長詹順貴曾對環團表示,第28條空污總量的爭議,環團已經重複發言多次,在雙方誰也不能說服誰的狀況下,他建議環團未來可以循遊說立委的方式,在立院修法時,將法案修正成自己主張的版本。粘麗玉對此耿耿於懷,仍是覺得感到傲慢與不受尊重,更表示如今找立委一起開公聽會,就是環保署不要輕忽民間的意見,他們都還在等環保署要怎麼處理空污總量爭議。
此次公聽會中,提出六項建議,也主要針對第28條的爭議,包括要求釐清空污總量定義、確認六輕排放是否超標、要求將第一項第二款提高到環差等,劉宗勇則表示,會納入盤點,後續才會交出回應。劉建國則提醒環保署不要對公聽會的結論有應付的心態,也回答環團,將會與陳曼麗確保未來法案進入立院會逐條審查,不可能讓它包裹強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