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5日
本報2018年3月5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原能會今(5日)下午發布消息,指出核二廠2號機再起動審查已完成,結果符合再起動運轉之要求。
不過,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張欣指出,之前立法院曾對核二2號機做成決議,要求原能會須向委員會報告後才能同意重啟,對此,原能會將尊重立院要求。
因事故一年半未啟動 重啟須向立院報告
台電於今年2月5日提出之核二廠2號機再起動的申請。經一個月審查,原能會今確認符合再啟動要求。
原能會表示,由於核二廠2號機曾經長時間未起動運轉,因此以一個月時間,就核能安全、輻射安全及廢棄物營運管理等三個面向,進行進一步審查與現場查核,檢視整體性維護成效。最後確認各系統與作業均符合要求。
核二廠2號機因於2016年5月16日發生發電機跳脫事故,停機至今超過1年半。對於外界指當時發生「爆炸」,台電解釋此為電弧現象產生的煙霧與高溫,最後導致避雷器箱被擠壞。
「核二廠避雷器案後,立院就要求原能會需在同意重啟前先去報告,我們會尊重立院的要求」,張欣表示。
重啟渡缺電危機?台電:有助調度
核二廠2號機裝置容量985MW。台電雖否認重啟跟缺電有關,不過,台電核能發電處處長簡福添表示,這部機組一年可以提供75億度電,將對調度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