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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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2018年06月11日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

5月30日,在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正式會期結束前,《礦業法》終於出經濟委員會。環保團體呼籲,此刻距離英文總統2017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提出的礦業改革承諾,整整一年,請執政黨說到做到,在6月11日起約一個月的臨時會議程中,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以弔念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把公平正義還給台灣山林。


照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6月7日,環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臨時會通過礦業法」。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指出,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非常多,包含:拔除霸王條款、礦權展限需經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保障部落權益及礦場資訊必須公開透明等等,都是關鍵且必要的改革。這次修法只是要修正長期向礦業權者傾斜的不合理條文,這樣的修正並不是要為難礦業權者,而是希望礦業開發可以正常化,跟所有的開發行為有一樣的規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也提到,每次礦權展限,最長可達20年,過去為避免修法前夕的闖關潮,立院曾提案凍結展限的核定。因此,礦業法應明定「已申請但尚未准駁之案件」,適用新版礦業法,以落實礦業改革。而違法取得礦權的應撤銷事由,應增加「賄賂」、「恐嚇」,而不限於政院版的「詐欺」、「偽造文書」;且只需確定有罪(包含有罪判決確定、緩起訴確定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53、254條不起訴確定),即應撤銷以不法手段取得的礦權,不應限於未受緩刑或得易科罰金之宣告。此外,希望新版礦業法能納入環境保證金制度及公民訴訟條款,讓礦業法更周延。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職律師主任謝孟羽表示,目前出經濟委員會的版本,關鍵條文幾乎都是保留,原民權益僅通過「礦業用地核定時」才需依照原基法第21條踐行諮商同意參與權的規定,但在「礦業權設定」與「展限」是否要踐行?是否溯及既往?部落會議否決之後的法律效果是什麼?通通付之闕如。

在礦業開發的個案訴訟當中,經濟部一直死守著2016年的行政院會議結論:「礦業權展限無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然而,這項結論已於2017年10月被監察委員孫大川及林雅鋒指出,有未依法行政的違失。這次修礦業法,面對經濟部一再表示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參與權將導致礦業產量不穩定等等說辭,民進黨黨團應落實總統承諾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通過對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最佳的修法版本。


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代表洪簡廷卉。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代表洪簡廷卉指出,目前在國際上,「採礦計畫開始前就需得到原民知情同意」已獲普遍的肯定,事實上,紐西蘭和美國阿拉斯原住民都擁有「諮商同意權」,不只如此,紐西蘭的大型開發案甚至需要經過「文化評估」,紐西蘭毛利人甚至擁「專屬礦權」。澳洲則是透過「原住民土地法庭」、「原住民土地基金」,協助原住民與礦業業者協商、監督採礦。

原住民團體指出,目前全台202個現存礦區中,有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是否明文規定需踐行原基法21條,是礦業修法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賴韋利。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總召賴韋利表示,過去兩周,針對原民立委對於礦業修法的調查,國民黨籍的廖國棟、民進黨籍的陳瑩及時代力量的高潞.以用等三位不同黨派的原民立委,皆簽署承諾書表達支持「礦權設定、展延、礦業用地核定等階段,都必須經過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且從未經過部落同意的既有礦場,也列入諮商同意權之追訴對象,必須經過部落同意開採,否則廢止礦權」。但很可惜的是,上週出委員會的礦業法草案,在經濟部奮力阻擋下,仍未將原住民族權利的條文完整通過。


南澳青年聯盟Yabung Toli。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南澳青年聯盟的盟主Yabung Toli強調,宜蘭縣南澳鄉是全台灣礦場密度最高的地區,共有31個礦場。自1957年,礦業權者在沒知會當地南澳澳花村族人也未獲同意就開採,廢石直接從山腹推落到溪谷,楓溪河床堆滿累石,溪水變成潛流。30年間部落地景發生巨大的改變,土地被剝奪、環境遭受嚴重破壞,造成山頭坍塌,不僅賴以為生的河川充斥著泥水,族人的身體健康也長期受到塵霾侵害,只要一天,就可以看見葉子上厚厚的一層灰,這是礦場周圍的部落日常生活。

Yabung Toli表示,礦場雖然帶來工作的機會,但環境與產業的變遷,卻也讓南澳泰雅族人失去與土地的連結。因此堅持主張,礦業法必須納入原基法相關條款,讓所有在地原住民族都能夠自己來決定部落與土地之間資源利用的關係,讓原住民族能夠依法保護自己的傳統領域和文化,透過協議的尊重機制,避免大規模開發造成環境不可逆的衝擊。

民間團體主張的關鍵條文內容與法律效果(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修法關鍵 條文內容 法律效果
礦業權展限 需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 未經同意應駁回申請
礦業權設定 需經環境敏感區該管機關同意 未經同意不予核准
環評 需通過環評,若提替代方案以一次為限 未通過應廢止礦業用地
原民權利 礦權展限、用地核定均需諮商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 未取得同意應廢止礦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