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12日進行六輕四期的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二次初審,六輕將取消第三期灰塘用地,並改為植栽綠地。
專案小組雖然對增加綠地採正面態度,同意其變更,不過卻也對六輕的相關審查特別謹慎,祭出「防小人」條款,特別在結論註明「本案為取消第三期灰塘用地進行植栽綠化之審查,其中涉及地目變更部分及副產石灰之廢棄物認定和處理,非環評審議範疇」,以免環評審查成為後續再變更的藉口。
六輕原本設置3處灰塘,用來貯存六輕、麥寮電廠等燃煤鍋爐的煤灰與副產石灰,不過目前煤灰大多送廠外再利用,以後不燒石油焦就不會有新的副產石灰,且目前1、2期灰塘都還有剩餘貯存量;因此六輕打算取消第3期的灰塘,要改為植栽綠地。
第3期灰塘位於該石化工業區西南側近海堤,佔地23.45公頃,2010年2月完成填海造陸,至今仍未使用。不過在4月第一次初審時,遭質疑是否打算先變綠地,之後再變更為工廠,讓綠地淪為暫時性,更成「樹木墳場」。
六輕今次提出至少維持綠地10年,但在審查的過程中,遭環委問出10年是配合產業投資升級期程,且未來審查通過後,可能就要進行地籍變更,改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及林業用地。
這讓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批,六輕老是搞這種「伏筆」。因此,小組除了要求植栽存活率及說明灌溉用水來源、調整植栽樹種並降低木麻黃比例,更特別下一個結論,強調這次的審查結果與地目變更無關,以免將來六輕以通過環評程序來作為變更的理由。有環委自嘲這是「防小人」,認為審理六輕案都需更謹慎。
除了地目變更問題,副產石灰也是環委不願背書的。目前第3期灰塘的回填砂方上已有覆蓋副產石灰,六輕表示副產石灰可作為定砂用途,防止揚塵又具有肥料性質,對植栽沒有影響,待未來若不作綠地使用時再刨除。
過去副產石灰是產品或是廢棄物的認定反覆,目前負責認定的雲林縣政府副產石灰認定為事業廢棄物,因為沒有去化去處。雖然六輕提出第3期灰塘定砂用途的副產石灰,未來可以作為廠內生產石膏等產品料源,或是送中聯資源公司製作地改劑,不過雲林縣表達反對,強硬表示這批副產石灰要以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