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違建 優先拆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頂樓加蓋違建 優先拆除

2006年01月19日
摘錄自1月18日中國時報基隆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基隆市政府17日修正通過違章建築處理作業程序,擅自在頂樓加蓋違章建築,即日起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立即執行拆除。不像過去列為分類分期分區,不知何年何月才拆除。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88年函示,公寓大廈違章建築案件,如擅自於頂樓加蓋,為免影響公共安全、破壞結構安全、威脅整體住戶權益及安全,應立即執行拆除,不宜列為分類分期分區執除違建的期程。基隆市政府據此修正違建處理作業程序,提報市務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