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違建 優先拆除

頂樓加蓋違建 優先拆除

基隆市政府17日修正通過違章建築處理作業程序,擅自在頂樓加蓋違章建築,即日起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立即執行拆除。不像過去列為分類分期分區,不知何年何月才拆除。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88年函示,公寓大廈違章建築案件,如擅自於頂樓加蓋,為免影響公共安全、破壞結構安全、威脅整體住戶權益及安全,應立即執行拆除,不宜列為分類分期分區執除違建的期程。基隆市政府據此修正違建處理作業程序,提報市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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