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反魔鬼法案《宗教基本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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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聲明:反魔鬼法案《宗教基本法》

2018年10月23日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人本教育基金會等

本週三(10/2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排審宗教基本法草案。由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等36人提案,但《宗教基本法》草案問題重重,一旦通過,不但大量公有土地恐落入私人宗教團體的手中,甚至架空國土規劃、建築管理、消防、殯葬管理法規,將引爆山林濫建濫墾的大浩劫,危害公共安全!

地球公民基金會以及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友團,將於10/24上午8點30分於立法院中興101室,召開聯合記者會,發表共同聲明,呼籲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等36人放下屠刀!請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團,為土地、為人民及後代子孫把關,負起立法委員之職責,萬不可讓此宗教基本法草率送入院會通過!

我們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的理由如下:

排除殯葬管理、農業、土地、建築、消防、國土計畫等相關法令,恐導致宗教建築濫墾濫建、危樓林立!不但破壞自然地景與生活環境,更罔顧人民的生命安全!

宗教違建長年佔用公有土地,卻免受公產管理法規的審核機制,就可以輕易取得土地、就地合法!等於是變相鼓勵人民侵占公共資源,嚴重傷害社會公平正義!

宗教法人、宗教團體的定義過於寬鬆,「宗教團體」名義恐被有心人士濫用,藉此法規避現行法規管制!

民間團體呼籲:

要求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四位提案人撤案並公佈遊說團體名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應暫緩審查《宗教基本法》,並召開聽證會,邀集內政部及相關部會,一一檢視《宗教基本法》與現行法規的衝突點,再據此修正《宗教基本法》的不適當條文。

執政黨、內政部及相關部會應公開表態,說明執政當局對《宗教基本法》的立場。

行政院應清查目前宗教建築物佔用公有土地、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之情形,並且評估建物合法化後的潛在衝擊,據此研擬宗教違建的清理對策。

請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團,為土地、為人民及後代子孫把關,負起立法委員之職責,嚴謹把關,萬不可讓此《宗教基本法》草率送入院會通過!


第27條 (宗教用地的地權與地用)

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於本法施行前,以自有資金或無償取得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農
業用地,得申請更名登記為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所有,不受農業發展條例之限制。

本法施行前,各宗教之固有建築物坐落於公有非公用土地,且從事宗教活動已逾五年者,
得申請公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借用、租用、設定物權或委託經營,以取得該公有非公用
土地用地之權利,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但取得之權利,非經土
地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讓與、處分、設定負擔或輾轉委託經營。

本法施行前既有宗教建築申請補辦建築執照與消防設備等審查作業,應在考量公共安全的
前提下另行訂定績效管理辦法,由宗教團體提出替代改善方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審查後予以發照,不受相關目的事業法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