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擁核燒煤=核四重啟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10/23)發布,擁核方提出「廢除電業法95條」的公投(以核養綠)補件後,查對結果已達門檻,依法公告公投案成立,年底將有10個公投案與大選合併投票,此案編號為第16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已做好公投可能成案的準備,從10月1日即開始依法徵求1500位民眾聯名,成立公投反對方辦事處,在短短的10天之內已迅速完成,成功募集2000多人聯名支持,超過預期目標,公投成案後依法即可送案申請,爭取參加電視辯論會的反對方資格,會在公民團體與學界中尋找適合人選出戰。
所謂的以核養綠,其實跟綠能並無相關,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也就是說:主張將已用了三十多年即將關廠的老舊核一二三廠,再申請繼續延役使用,工程品質破爛拼裝的危險核四廠還要續建重啟!
目前台灣需要的是能源改革,而非核電復辟,若把國家資源用在為核電延命,將排擠再生能源發展空間,號稱「以核養綠」,實係「以核擋綠」!擁核方支持核電也支持燃煤,其能源主張甚至加碼提高燃煤比例,並沒有因此減少空污,如此開倒車且不成熟的主張,實在令人錯愕,擁核方用「非核家園導致用肺發電」話術,不僅刻意將燃煤與燃氣混為一談,更是利用人們對乾淨空氣的渴求,來為老舊核電復辟找藉口。事實上,透過發展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落實節能,並以天然氣作為轉型過渡期的能源,就可以同時做到廢核、減煤,使用乾淨、安全的能源,根本不必落入核電或燃煤二選一的假議題。
面對未來的核四重啟公投戰,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將陸續公佈各種宣傳素材以及反核方論述資料,讓大眾得以在深思熟慮後,投下不同意票,迎戰公投的網站與QA網路文宣也即將出爐,呼籲民眾11/24踴躍投票,16案向核電說不,投下不同意票!
附註說明:
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以及馬前總統提出的能源規劃主張,綠能10%、核能20%、氣電30%、煤電40%的能源配比,不是進步而是退步,燃煤比例比現任政府提出的30%還要多10%,未來空污只會增加不會減少,這證明了用核電也不會減少空污,因為傳統能源政策的思維就是「核煤一家親」,兩者相輔相成,反之,隨著三座老舊核電廠屆齡除役,核能發電量也越來越少,真正取代核電缺口的其實是「再生能源」及「推行節能」的成果,並不是火力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