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濱工業區陸域風機搬遷案 環差「審核修正後通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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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工業區陸域風機搬遷案 環差「審核修正後通過」

2019年03月28日
整理:彭瑞祥、孫文臨(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7日召開環評大會,審查「彰濱工業區設置風力發電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四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決議為「審核修正通過」,並請開發單位將補充說明納入定稿通過。

此案開發單位為WPD子公司鹿威風力發電公司,過去十多年來,因為其中三支陸域風機緊鄰工廠與道路,屢遭廠商與員工抗爭要求拆遷。2017年已拆除第一座,後續並陸續向環保署提出環差案變更。

此案地次四變更於2018年5月14日提出,變更內容包括「第 46 號風機設置地點遷移至第 67 號風機所在位置」;「新增變更後機組電網併聯方式」、「環境保護對策及綜合環境管理計畫」等項目。

2018年7月6日小組初審,當時做成結論包括「補充北側丁種建築用地噪音管制規範與本案符合情形,以及既有風機全頻噪音模擬評估模式之校驗結果。」「檢討施工期間細懸浮微粒日平均濃度最大增量值之合理性,補充納入逸散粉塵合成防制效率達 80%以上之防制措施。」「納入風機除役規劃,並檢核塔筒以上部件拆除後剩餘基樁之標示作法。」「提升鳥類遷移季節之監測頻度,釐清解釋鳥類調查結果之合理性。」

書件補充原定排入同年9月12日第337次環評大會審查,但鹿威事先發函申請延後審查,表明「確認意見中有關鳥類、蝙蝠之議題,仍需進行技術文件蒐集及專業諮詢,尚無法進行確認意見回覆,因此申請延後審查」;經環保署同意延後,一延便延至27日的大會。

經閉門討論後,27日決議此環差報告「審核修正通過」,廠商需補充會中答覆資料,以及粉塵逸散需達80%防制效率、修正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單位計算,並納入定稿。


環評大會結論。孫文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