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刺網、吻仔魚 15日起進禁漁期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竹市刺網、吻仔魚 15日起進禁漁期

2020年06月18日
摘錄自2020年6月15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避免海洋資源被過度利用,新竹市與桃園市今天(15日)起對刺網及吻仔魚,實行二至三個月的禁漁期;竹市府指出,禁漁期的規定對其他縣市漁船同樣適用,違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竹市產發處說,魩(ㄇㄛˋ)鱙(ㄇ一ㄠˊ)俗稱吻仔魚,多採雙拖網、流袋網等網具捕撈。針對魩鱙漁業,自6月16日至9月15日禁止於竹市距岸500公尺內海域從事魩鱙漁業捕撈作業。

桃園區漁會總幹事陳義成說,6月為沿海吻仔魚、鰺魚、帶魚及鯛魚大量魚苗混雜成長期。市府公告,今起到9月15日,3個月內一律禁止漁民沿海捕撈魚苗;同時規定本月1日起到8月31日,禁止漁民在3海里(約5.5公里)以內使用流刺網(網目3到10公分)捕撈魚類,並禁止漁民在6海里(約11公里)以內使用拖網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