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PM2.5標準快跟上世界腳步 加速台灣邁向乾淨好空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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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PM2.5標準快跟上世界腳步 加速台灣邁向乾淨好空氣

2020年08月28日
文:王敏玲(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環保署於8月25日召開「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六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研擬新的空氣品質標準,地球公民副執行長王敏玲出席該會議發言表達本會立場,聲明如下:

PM2.5標準快跟上世界腳步 加速台灣邁向乾淨好空氣。照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蔡馥宇

一、2011年台灣在討論PM2.5標準時以及2012年5月公告之前,許多民間團體不斷建議應以WHO的10μg/m3為標準,2019年7月召開「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及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修正草案研商暨公聽會」時,民間也多次表達意見,強調年均值15μg/m3的標準是不足以保護國人健康的,現在已是2020年下半年,希望環保署不要堅持用舊的標準。

二、國衛院受衛福部委託與環保署合作從2015年起做了四年研究「細懸浮微粒 (PM2.5)特徵對民眾健康影響之研究」,此研究同時希望建立細懸浮微粒健康影響資訊及預警系統,提升民眾健康防護。四年的研究成果中,國衛院建議:在國內之空氣品質標準之下,PM2.5 仍可能造成健康影響,因此建議政府應對 PM2.5之標準值定期檢討並修訂,長程目標建議下降至日平均 25 µg/m3,年平均 10µg/m3,另外也建議現行空氣品質指標(AQI)需定期檢視。

三、去年三場空品標準的公聽會辦完後,7月11日,環保署發出新聞稿表示去年台灣PM2.5年平均濃度統計為17.5μg/m3,所以年平均值訂在15μg/m3屬「務實可行」。但我們認為,所謂的「排放標準」[1],其制定確實有各行業的「污染控制技術」的考量,但「空品標準」是室外空氣中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其制定講究的是對人體的健康影響,是「科學事實」,不是可不可行的問題。

四、如繼續使用目前的寬鬆標準會讓國人缺乏警覺,不清楚15微克的PM2.5仍有導致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老年人肌少症的風險,請環保署以全民健康為念,請在今年就修正PM2.5空品標準年均值為10μg/m3或至少12μg/m3為標準。

註釋

[1] 空污法第三條,指排放廢氣所容許混存各種空氣污染物之最高濃度、總量或單位原(物)料、燃料、產品之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