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下院通過政府機構大眾運輸工具9月起禁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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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下院通過政府機構大眾運輸工具9月起禁菸

2007年05月27日
摘錄自2007年5月25日法新社柏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德國聯邦議院(下議院)5月25日通過一項新法,規定自9月1日起,包括各政府機構及大眾運輸工具在內,一律禁止吸菸。新法規定,除了特定吸菸區,癮君子一律禁止在車站、火車、計程車及所有政府機關大樓內點菸。違反禁令者,最高可處以1000歐元(約台幣45000元)的罰款。

新法仍需送交代表德國16個邦的上議院表決。 新法同時將法定可購買香菸的年齡,從現有的16歲提高到18歲。 總理梅克爾所屬立場保守的基民黨表示,新法代表德國展開健康維護的新里程。

德國長久以來因缺乏嚴謹的公共場所禁菸法令,被外界喻為歐洲的癮君子樂園。但近幾年來已逐步修法調整內容,配合其他歐洲國家腳步。 包括愛爾蘭、義大利、馬爾他、挪威和西班牙等歐洲國家,早已下令禁止民眾在酒吧、餐廳和其他公共場所吸菸。英國和法國政府也通過法令,禁止民眾在指定區域吸菸。 今年2月,德國16個邦達成餐廳和酒吧內禁菸的協議,但仍有廣大的公共場所可供癮君子吞雲吐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