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外海的麗威風場因涉飛安問題,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2020年8月其籌設許可遭能源局退回,修正後已再送審,同時對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行政訴願,目前仍在行政救濟程序。
此外,麗威風場變更變電站及陸纜的環差申請,今(5日)召開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有環委認為,審查已遭能源局退回的案子,有點怪怪的,該案決議補正再審。能源局則於會後透露,在相關行政救濟程序完成前,暫時不會啟動遞補機制。
麗威風場雙管齊下拚敗部復活 提行政訴願並重新申請籌設許可
達德能源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最大開發商,獲得雲林外海708MW的允能風場與桃園外海350MW的麗威風場,總開發裝置容量超過1GW,約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總量的18%,兩座風場的開發卻紛紛遇到難題。
麗威風場於2017年7月通過環評審查,卻因緊鄰桃園機場,遲遲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能源局在2020年8月以「要件不符」退回其電業籌設許可申請,外傳將在今年啟動遞補程序。麗威風場並未放棄開發,除了對經濟部的「駁回」提起行政訴願外,也於2020年11月又重新送案申請籌設許可,雙管齊下力求敗部復活。
與此同時,麗威風場2020年5月就針對上岸升壓站及陸上電纜變更設計,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於今日舉行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針對本次變更,環委李培芬指出,鄰近的中油公司因為三接工程有執行「2019年小燕鷗繁殖棲地監測及調查成果報告」,並規劃營造棲地復育區,開發單位在3月~7月應避免施工,並增加夏季鳥類監測。
環委張學文則說,本案其實太過靠近海邊,違反政策環評「先遠後近」的原則,「雖然環評書已經通過,但這些問題再次浮現」,包含靠近觀新藻礁、草漯沙丘地質公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小燕鷗繁殖棲息區域往西就直接進入風場範圍,本案開後對環境生態的傷害很大。」
環委直言審查遭駁案件「怪怪的」 也恐影響小燕鷗棲息
此外,也有多位環委提到本案的程序問題,閉門會議中有環委就直言,該風場的籌設許可已經遭能源局退回,「卻還在送環差審查,有點怪怪的。」也有環委表示,雖然籌設許可與環差是平行審查,但就算環差過關也不能施工,「補正再審應是權宜之計」。
最終專案小組決議本案須補正再審,主要針對空氣品質影響分析與小燕鷗保育的施工期間進一步說明。
環保署綜計處人員說明,本案是在能源局籌設許可退回前就送進環評審查程序,原訂去年11月就要開會,但開發單位兩度來函延後至今。由於本案目前仍在進行行政救濟程序,尚未確定駁回,依法仍可針對原先提出的環差案進行審查;未來若開發單位變更新案通過籌設許可,則須依照新的設計再提環差審查。
達德能源表示,重新提出電業籌設許可的面積維持55平方公里,但將原先43座風機減少為36座,並採用9.7MW的大型風機,已達350MW裝置容量,「也針對能源局的雷達疑慮,提出設備增補的緩解方案,希望能盡快取得民航局的審查意見。」
據了解,新送審的籌設許可審查尚無結果。原案的行政訴願也仍在陳述意見階段,還需要不少時間。能源局與會代表則說明,在相關行程救濟程序完成之後,若確定駁回原開發商申請,才會啟動風場遞補程序。
事實上,不只麗威風場生死未明,達德能源旗下另一座允能風場的施工也困難重重,原訂2020年就要動工,先是與當地漁民發生衝突,雙方一度在海上對峙,隨後又因疫情的緣故導致工期延宕至今。且當初環評承諾施工期間還要避開11月至翌年3月。
然而,開發單位表示,原定負責海纜佈設的工作船從2020年6月待命至今,尚無法進行海纜鋪設,「但該艘海纜佈設船已與其他公司簽定合約,2021年4月1日後,將離開本計畫執行其它任務,無法繼續為本計畫工作。」因此緊急於12月提出環差審請,希望能提早到2月就開始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