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決議:監控未做好內湖垃圾山不得復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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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決議:監控未做好內湖垃圾山不得復工

2007年06月13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湖垃圾山清除工程再起爭議,居民之前擔心垃圾中的塑膠製品焚燒後會產生劇毒戴奧辛,台北市議會12日審查環保局報告後決議,在目前土石的篩檢是否含有毒物,其流向是否合法等問題尚未確認前不得復工。警衛委員會也決議,環保局須於3個月內完成運土車輛的GPS定位、監視錄影系統,並召開8次大型公聽會說明,否則不得復工。

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內湖垃圾山清除統包工程的土石將現地回填、山豬窟復育、送至土資場;資源回收物再利用,可燃垃圾焚化、其他廢棄物委外處理,另外還須進行排水、堤防及高灘地保護、水保、環保措施等。至於砂土及礫石為高經濟性土方資源,將分送5個合法土資場。沈世宏說,將盡快裝設衛星定位系統,嚴格要求廠商將土運到土資場,土資場也須裝設監視錄影系統且每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