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7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4日新華網布魯塞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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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環境局6月14日公布的最新數字顯示,歐盟27個成員國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0.7%,與1990年相比減少了11%。
如果只計算歐盟15個老成員國,那麼歐盟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0.8%,與1990年相比減少了2%。減排量較多的主要是電力和熱力生產行業、第三產業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及家庭。在歐盟27個國家中,減排量最多的國家則是德國、芬蘭、荷蘭和羅馬尼亞。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歐盟15個簽署議定書的成員國在2008年至2012年間,應在1990年的基礎上實現溫室氣體減排8%。而歐盟的其他12個新成員國沒有被納入強制減排之列。
歐盟委員會負責環境事務的委員斯塔夫羅斯‧季馬斯指出,歐盟27國2005年在明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同時,仍然保持了1.8%的經濟增長,令人鼓舞。然而,要實現《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減排目標,成員國還應加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