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魩仔魚 漁民不配合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禁捕魩仔魚 漁民不配合

2007年06月20日
摘錄自2007年6月20日中國時報竹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漁業署為保護新竹沿海魩仔魚的漁源,今年首次採取獎勵性休漁,將禁漁期提前到6月16日開始到10月16日,4個月禁漁期間所有捕魩仔魚膠筏都不能出海作業,須放在同一漁港統一管理,每個漁民獲6萬元補助。

新竹區漁會有新竹和新豐兩個魩仔魚班,新竹班的漁民認為4個月不出海捕魚,才領6萬元補助,平均每月僅有1萬5000元,根本難以養家活口,率先反對此項禁漁政策。新豐班長曾隆文和班員們溝通後,38艘膠筏都蓋同意書,但所有膠筏放在同個漁港,在颱風時發生碰撞損壞,修復費至少要10幾萬元,漁民們放棄這6萬元補助,不願配合這項禁漁政策,繼續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