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2050年規劃太陽光電將達40~80GW裝置容量,引起與農業用地衝突的爭議。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上週五(21日)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論壇」,邀請農漁業生產者、能源業者以及公部門討論,呼籲啟動民間社會對話溝通,打造符合農業永續發展,以農為本的新農業綠能模式。
談農地光電爭議 陳吉仲:繼續堅持以農為本
前農業部長、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分析,台灣有高比例的農地實耕者不是地主,加上耕地面積細碎化,七成以上耕地面積小於0.25公頃。如果開放地面型光電,租給光電業者的收入遠高於租給農民,地主當然會選擇去做光電,導致耕地流失。因而陳吉仲認為,現在還不宜開放農地光電。
陳吉仲說,過去農業部門盤點土地,配合提出綠能發展區、不利耕作地,包括2020年俗稱「77事變」的修法等,就是為了避免光電進到農地,盼農業部繼續堅持這些原則,確保農業綠能都是以農為本。
陳吉仲建議屋頂型光電優先,而漁電共生或綠能發展區的土地整合問題,可由政府部門或可信賴的第三方單位進行協助,由下而上、由農民主導,避免利益分配失衡。他也呼籲政府盡快公布農地政策白皮書,正視農業土地遭受龐大用地壓力的需求,處理各種農地流失的問題。
負責主持農業政策白皮書的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葉佳宗受訪指出,白皮書已在去年完成初稿編撰,積極跟各界溝通中,但新內閣上任,要由新任農業部長接手展開溝通跟修改,確切公布時間仍說不準。
台電董座曾文生贊同以農為本 喊話光電業者「重視CSR」
前經濟部次長、現任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同樣認為,農業部門若要發展光電,應以農為本。但背後涉及龐大的人力與資金投入,他認為可以在規劃過程中納入「新農業」的空間,將光電當作增加收入或是支撐轉型的基礎,以農民為主體從下而上重整制度,提升農地使用率。
曾文生向現場的光電業者喊話,要求業者把社區經營、生態棲地營造等工作當作事業的一部分,協助漁民改善生活。也可以思考未來由民間單位來肯認業者的CSR(企業社會責任)或是作物生產方式等。
曾文生強調,由於過去農地管制的密度相較其他土地來的低,未來要推動綠能,農業部門的土地管理必須補強。此外,面對新的農業不能只靠補助,也需要輔導金融界與農民溝通,各方串聯起來,才可以加強綠電同時強化國家韌性。
農業部:擬修法加強漁電共生查核機制
漁電共生近年仍有部分案場傳出無養殖事實、生產量未達標的違規情況。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受訪表示,正在討論是否要求漁電共生案場設置監控設備,或者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等,才有利事後查核。相關措施農業部已啟動內部討論,預計最快6月底就會有初步結論,確認後就會邀各縣市政府討論並啟動修法。
至於陳吉仲任內設定的農業部門2025年9GW農業綠能目標,莊老達說明,截至2024年5月底,農業部門共設置3.72GW光電,其中屋頂型2.56GW、地面型1.16GW,年發電量達41億度,已經超過農業部門自身所需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