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焚燒秸稈20年後,地方政府正在謹慎開放,但這些決策都是怎麼制定的?

中國禁止焚燒秸稈的政策執行超過20年,耗費大量人力、補貼等資源,禁絕了大部分焚燒,但是每年各地還是有火光冒出。近兩年,一些地區卻又在悄悄允許有條件焚燒。
這種想簡單禁止卻又不得不謹慎放開的決策過程,反映了中國社會和經濟結構、技術可及和適用、配套激勵和懲罰措施、環境保護和經濟理性選擇之間的矛盾和變化,也考驗著政策制定者如何面對社會關切的智慧。20多年秸稈禁燒政策的出現、實施和調整,就是中國環境治理複雜性的一個樣本。
從資源到廢物:被嫌棄的秸稈的一生
秸稈指小麥、水稻、玉米、薯類、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雜糧等農作物秸稈。
一個原因是秸稈的產生量隨著糧食產量不斷增加,而需求卻在大量減少:農業機械化程度提高,農村牲畜減少,不再需要這麼多秸稈作為飼料;而家庭做飯和取暖也逐漸過渡到用煤製品和家用電器。 還有,把秸稈運出田要花費相當的人力、時間和運輸費用,而農村青壯年工作力大量進城務工,留守田間的多是上年紀的老人。 農忙時節,無力再好好收集和處理秸稈了。
焚燒秸稈一般發生在夏收和秋收之後,大概是5~6月和9~11月。 收割後除了晾曬、篩選、打包、貯藏外,在一週到二週的時間內,農民還需要把田地整理乾淨,包括清理秸稈、平整土地、翻土、打藥、施肥、灌溉,到播種。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例如下雨,都可能耽誤農時。而秸稈清理是其中一個費時費力的工作,把秸稈就地燒掉則是簡單、省力、不耽誤時間的方法。
這意味著,隨著農業機械化發展、農村能源結構和人口結構變化,秸稈從資源變成了一種「新」的廢棄物,燒掉是理性選擇。
秸稈禁燒1999:以環保之名
季節性焚燒秸稈對於農民是一個解決方案,但是對於環境則成為一個問題。焚燒可能引發火災,污染空氣且帶來健康問題,影響交通,破壞土壤結構,影響人居環境等等。
燃燒對於眼睛、呼吸道乃至於肺的影響不言而喻,而煙霧中的某些物質更會帶來心血管疾病和致癌風險。 2020年發表的一個研究發現,一個縣城中心50公里範圍內的秸稈焚燒點每增加10個,將導致該縣城月空氣污染(PM2.5)水準增加7.62%,死亡率增加1.56%。
1999年,第一份全國性的秸稈禁燒政策檔《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出爐。由當時的中國環保總局(現為生態環境部)會同農業部、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6部門。這是以環境保護為口號的檔,由環保部門牽頭十分正當,農業部參與也理所當然,不過鐵道部、交通部和民航總局的參與則表明,秸稈禁燒從一開始並不僅僅是為了空氣污染帶來的健康問題。
《辦法》中唯一明確規定的禁燒區是「以機場為中心15公里為半徑的區域;沿高速公路、鐵路兩側各2公里和國道、省道公路幹線兩側各1公里的地帶。」這佐證了交通安全是更直接的禁燒緣由。
秸稈禁燒的環保大義背後,從來就不是單一的空氣品質目標,還有對政府來說更重要的目標,例如交通安全、重大事務。
禁燒組合拳:懲罰、嚴管、激勵
20多年來,中央和各地還會經常性、週期性地頒布秸稈禁燒、處置和利用的規範性檔。最終的禁燒執行責任幾乎都到了最基層的縣級環保局、鄉鎮和村的一般幹部,成為基層工作人員日常繁重工作的一部分。

大約10年前,河北省曾經需要組織8萬名鄉鎮幹部、60多萬村幹部參與禁燒工作。穀雨前後和秋收后,黑龍江省從鄉鎮長到村幹部,一天24小時隨時盯緊有無焚燒點。如果衛星監察到一個焚燒點,則會被扣除10萬元的財政撥款,壓力很大。根據2024年的報導,其中一個縣秋收後1個月的時間,這些專門負責秸稈禁燒政府官員的餐飲費用達到10多萬元。
也就是說,嚴格管控20多年了,總有一成多的秸稈無法被利用,其中部分被燒掉了,為什麼農民會冒著法律和經濟風險焚燒?
勞力、成本、病蟲害
綜合利用秸稈說易行難。如果要利用秸稈,就需要收割時收集好,並運出田間,還要儲存。 所有這些步驟都需要勞力和機械的投入,以及時間。3畝地的秸稈裝運回家,需要兩個青壯年勞力工作3天。中國農村工作力嚴重不足,老年和女性農民居多。農忙時節,根本沒有足夠的勞力來及時處理秸稈,不如一燒了之。

另外,農民想焚燒是因為含鉀的草木灰是很好的天然肥料。而各地反對禁燒秸稈最主要的原因是:焚燒能殺死病菌和蟲卵,而禁燒后病蟲害顯著增加了。要保證農作物產量,就需要再多施化學肥料和農藥,既增加成本,又違背了環保的初衷。相當於按下了空氣污染的葫蘆,起了農藥污染環境的瓢。
開口子:地方先行 中央追認
到2024年,全國兩會上有多名代表和委員提出調整秸稈全面禁燒政策,主要理由是病蟲害增多。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曹曉風過去幾年在多個省市調研,發現秸稈還田使病蟲害發病率上升了9.5%。另有委員提出東北地區寒冷時間較長,秸稈很難腐化肥田。
除了病蟲害難以解決之外,隱藏的原因是農村地區日漸衰老和縮減的勞動人口使秸稈利用面臨諸多難題,秸稈收穫季節不得不加班加點盯緊焚燒的基層官員也不堪重負,既勞民也傷財。 秸稈禁燒政策20多年在全國範圍內嚴格執行,最近幾年局部地區探索限制焚燒的可能,到2025年終於開始了自上而下的鬆動。
環保政策的有效邊界和負效應
20多年的秸稈禁燒政策已經算相當有成效,但是利用率到達八成多以後就很難再提升。而且,小農戶多為分散式的秸稈焚燒,本來就不容易一刀切式的管理。強力管控需要每年海量的資源去維持,就像薛西弗斯的石頭一樣,重複且看不到盡頭。秸稈禁燒消耗的財政和人力成本,是不是已經超過了焚燒所帶來的損失?承認一項環保政策也有其有效邊界,並且調整政策目標,才是應有之義。
更重要的是,政策是否帶來了負效應,使得政策管控的對象成為政策的代價?2025年的一篇綜述研究認為,秸稈焚燒不是孤立的行為,是農業現代化轉型與相關的技術、社會、人口、經濟和文化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對於農民來說,焚燒才是理性選擇。而當環境保護的需要超過了農民的需求,禁燒掩蓋了工作力缺乏、成本和病蟲害增多等問題,這項帶來環境益處的政策帶給農民的卻是生產、生計的不便甚至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