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3日
摘錄自2007年7月12日聯合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部分民眾缺乏公德心亂丟煙蒂、垃圾、亂吐檳榔汁渣、亂貼廣告物嚴重破壞環境,台東縣環保局要大家一起來做保護環境的「狗仔」,並將舉發獎金核發額度從罰金總額的10%提高30%舉發者最多可得90,000元。
環保局為減少環境髒亂,改善生活環境品質,6月21日報請縣政府通過「台東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案,將檢舉獎勵金從實收罰鍰數額的10%提高到30%,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罰鍰從1200元提高到30萬元,檢舉案件經告發成功且收到違反者繳納的罰鍰,檢舉者可得360元到9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縣環保局表示,民眾可以利用數位相機、攝影機、家用V8或DV蒐證,再將照片、影帶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敘明違規事實等證據資料,向環保局具名檢舉,並留下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文件資料或字號,匿名或未敘明真實姓名、地址及身分文件資料或字號者,不發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