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中國約半數城市地下水污染嚴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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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中國約半數城市地下水污染嚴重

2007年08月28日
摘錄自2007年8月27日法制日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上作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說明時說,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制定、1996年修正施行以來,對控制和減輕水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健康、促進中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和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面臨著舊賬未清完又欠新賬的局面。

周生賢說,現行水污染防治法確立的水污染防治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排污收費、重點水體總量控制、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限期治理等基本制度,對防治水污染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與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相比,有些制度還需要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