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要求進一步加大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力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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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要求進一步加大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力度

2007年09月11日
摘錄自2007年9月10日新華社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山東省政府日前召開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座談會,副省長郭兆信在會上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狠抓重點污染源監管、區域限批等重點工作,小清河大堤外5公里內一律禁批水污染專案,確保年底前小清河流域所有斷面COD濃度降到1公升100毫克以下,到2010年小清河基本變清,河中重現魚類,初步恢復生態功能。

郭兆信要求,對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嚴重滯後、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各市要對小清河幹流和主要支流的排污口進行全面調查登記,逐個污染源查清其水量、水質、排污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