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摘譯自2007年10月29日外電;游珮綺編譯;蔡麗伶審校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26日試圖要將工業團體引回正軌,以符合《京都議定書》對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標,歐盟工業必須比政府機關2008-2012所預計的二氧化碳排放再減少10%。
歐盟工業在歐盟二氧化碳交易計畫第一階段(2005-2007年)獲得了過多的排放額度許可,損害歐洲力求對抗氣候變遷的信用,對歐體造成極大的壓力。
許多歐盟國家遠遠落後2012年《京都議定書》針對全球暖化所訂定的溫氣氣體排放量削減目標,尤其是西班牙、葡萄牙和義大利。
基於二項新決定,執委會在交易計畫的下一個階段(2008-2012年),只接受英國、法國、斯洛維尼亞、丹麥等所提的排放額度申請,批審程序從2006年開始一直到26日截止,以減少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參考資料: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