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條例修正案若無配套 中市憂衝擊景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農發條例修正案若無配套 中市憂衝擊景觀

2007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17日中央社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初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有關農舍興建面積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且農民的直系家屬也可以建造與移轉土地,「農地」將形同「建地」。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17日指出,此條例若無相關完整配套,將嚴重衝擊都市景觀、降低生活品質,不可不慎。

他說,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規劃,都是經過審慎的評估與配置公共設施,以住宅區來說,鄰近一定會考慮到是否有足夠的公園綠地、有沒有便利的交通與文教設施,甚至包括生活機能的考量,但目前初審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並沒有這部分的配套,如此一來很可能造成「農舍」聚集一大群,但孩子要上學卻無處可去,甚至農舍與農舍之間可能出現無路可走的窘境。

以台中市來說,若包括大坑地區的規劃,全市農地約達4千公頃,這相當於目前全市住宅區的面積,如果一下子全部開放,將使得原有公共設施的規劃難以負荷,整個資源的配置也將被打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