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高環差分析 有條件通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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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高環差分析 有條件通過

2008年03月04日
本報2008年3月4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環保團體在環保署前上演「阿扁硬要蘇花高,總統辯論玩假的」行動劇爭議多時的蘇花高興建案昨日(3日)有重大進展,專案小組召開第4次審查會議,最後作成「有條件通過之決議」,待國工局修訂資料,將蘇澳至崇德間的山區路段列為優先興建納入報告書,並補齊文化遺址、地下水、土方處理等因應對策後,經專案小組委員召開確認會議,將提環評大會審議。

環保團體表示,1月底環評委員才以資料粗糙、內容不實為由,要求交通部國工局補件再審,距上次審查會不過1個多月的時間,即匆促召開第四次審查會,意圖在總統大選前強行通過此案。

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再度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部份環評委員反應時機不恰當,不應趕在總統大選前匆促決定,應有更充分的時間理性審議。環保署副署長、會議主席張子敬則在會議前說明「決策權不在環評委員身上」,專案小組只須就環境影響的部份做審查;審查不通過,依法不被核准,但若審查通過,也不代表蘇花高一定要蓋,最後還需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決定。

問題未解決? 倉促送環評

長達6小時的會議中,環評委員對於空氣污染、噪音、滲水、排水、土方運輸、文化資產、自然調查等問題,還有許多疑慮。但專案小組最後仍作成決議「本計畫如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同意興建,以蘇澳至崇德間之山區路段為優先。」並請交通部國工局補正資料後,召開確認會議並送進環評大會。

張子敬表示,確認會議中若委員或專家學者還有不同意見,將一併提報環評委員會討論。依過往經驗,環評大會將基於專案小組審查結論進行審議,蘇花高有條件通過環差分析,山區路段興建勢在必行。有環評委員表示,分段通過環評,對未來的審查也將造成壓力。

也有環評委員質疑,交通部國工局報告書中,未提出分段興建計畫,但最後決議卻做出分段通過的結論,有向開發單位妥協之疑。

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表示,蘇花高許多爭議問題尚未釐清,在環保署主導會議之下,貿然做出有條件通過的結論,非常不明智。他也提到,由此個案更突顯出環保署的行政瑕疵,未來不排除推動修法。

蘇花糕餅舖網站站長李佳達表示,蘇花高路線變更超過10%,依法應「重作環評」,但環保署卻以路線並未延長為由,認為沒有重作環評的必要。在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已對環保署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