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替代道路 還要再環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淡北替代道路 還要再環評

2008年10月02日
摘錄自2008年10月2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淡北替代道路動工恐生變數。行政院環保署上周行文台北縣政府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將淡水銜接北市的替代道路—「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認定為89年原環評案的替代方案,依環評法須重新環評,否則不予開發,北縣府若逕行動工,可依環評法開罰。

交通部於9月4日邀集北縣及北市府召開協調會,敲定淡北替代道路年底動工。環保署9日便接到淡水文化基金會檢舉,淡北道路開發案違反環評法相關規定,環保署應立即下令北縣停止開發。

台北縣長周錫瑋表示,台2線的壅塞問題是中央應該要解決,但縣府願意跳出來提出替代方案,規畫、設計也都有考慮到環保和水利的問題,對紅樹林也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