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05日
本報2009年3月5日台北訊
政府推動的綠色造林計畫,傳出民間團體代辦情事,林務局表示,該計畫並未交由民間團體代辦,南投林管處處長劉福成也呼籲,欲參加綠色造林計畫的民眾應向當地政府機關或南投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以免受騙。
行政院於2008年12月8日核定綠色造林計畫,期增加臺灣森林覆蓋率及平原休閒場所。林務局表示,目前推動的綠色造林計畫主要分成山坡地和平原地區,山坡地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每公頃20年合計獎勵60萬元獎勵金。平原地區推動「平地造林計畫」,每公頃20年合計獎勵240萬元。
私有土地由鄉(鎮、市)公所受理,國有林租地造林地由南投林管處各工作站受理,且核准之案件,須由林業主管機關每年執行檢測合格後,獎勵造林人方可領取獎勵金。
南投林管處表示,據坊間流傳「委託代辦節能補助申請授權(同意)書」及「專任委託代辦節能申請同意書」等2種表格,皆不符林務局之規定,且該計畫並無交由民間團體代辦,亦無受領80萬元基準之情事,更非林務局推廣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