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下) | 環境資訊中心

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下)

2009年04月08日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核廢料;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核能政策為這次全國能源會議的關鍵爭論之處,無論核能延役或是新增,都將牽涉著更多機組的變化。然針對核四的存廢與否,都曾於2000年,花費了10週舉行「核四再評估會議」,讓反核與擁核兩方,能清楚的說明論點。但由於核能政策立場上的分歧,使能源局以及原能會在此次全國能源會議,無法提供適切的討論資訊。

如負責規劃「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議題的能源局,既知核能將是最重要的爭論點,卻以該議題細部內容眾多,故只討論核能的減碳貢獻既可,意欲將各方對核能本質上的疑慮,移至國科會負責「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的「新核能科技」中處理,並希望在該議程中能將核能的風險與優勢並陳討論。但於「新核能科技」的引言資料,卻是以核電推銷者心態,稱頌核電的優點,甚至歷經過4次分區會議各方對核電提出的質疑,去年核一、核二的廢料貯存庫弊案,還有核四工程中弊案、延遲以及預算追加,卻未回饋至引言資料修正,持續畫著新建機組可創造370到460億元的年產值、核能級組件輸出創造6百億元年產值的大餅,彷彿核能相關風險與弊病,只是來自價值觀的偏見。

不對稱的核能資訊

不論是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還是朱隸文於2007年領銜完成「照亮前行之路:面向一個永續發展的能源未來」(Lighting the way: Toward a sustainable energy future),討論核電是否為屬低碳能源時,皆指出核電可被視為一潛在的低碳能源選項,但是「安全」、「核廢」、「大眾接受度」、「核武擴散」等均是其限制。在成本方面,美國著名能源專家Amory Lovins研究顯示,核電的成本已達每度電14美分(近5塊台幣),高於其他電力來源。而減碳的經濟性方面,其他再生能源、汽電共生以及能源效率提升的效果,多達其1.5至11倍。就連國際原子能總署主席受訪時亦指出:「核能並非是萬能解藥,各國必須瞭解需耗費10到15年才能使核能發電在該國商業化。且其還得證明其在經濟上具競爭性。」與其他再生能源科技以及減碳選項的排擠上,也可從法國核能公司EDF的執行長Carlo de Riva這段話得到證明: 「若提供再生能源誘因,將會替代碳交易市場的所提供的減碳誘因,因此使碳變得便宜,導致核能無法發展。」

然在全國能源會議的議場上,反對者屢屢提出針對「核安」、「核廢」、「成本未透明」、「核電的生命週期排放」、「對再生能源的排擠」時,台電、原能會以及清大核工所的教授提出發言仍是:「從台電過去30 年之營運實績與紀錄,從未發生核安、幅安事故。」「龍門(以往稱核四)電廠去年淹水之設備,均已完整的檢查與維修,該更換的設備均予以更換。台電是以『品質至上,安全第一』之理念,經營核能電廠。」「使用過核燃料進行再處理是存在之技術,高階核廢料貯存設施已有成功的案例,例如美國WIPP。」以上種種發言,似乎無視於2001年時核三廠曾發生3A的緊急狀態、核四廠去年初爆發的變更設計的弊案,而2006年日本核燃料再加工廠的輻射意外死傷人數,以及彷彿無完工之日的美國雅卡山核廢儲存廠計畫,均與台灣的核能發展無關?面對眾所質疑的核電整個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這議題,僅以「採具公信力國際性組織所發布的各類發電壽命週期二氧化碳排放量,應以IEA、IPCC等具權威性的國際能源組織或專案小組為主」「別忘了從生命週期而言,再生能源也並非零排放」等作為反駁依據。

但此論點貌似科學理性,卻凸顯了另一種無知。因為IPCC於AR4報告中,引用世界能源協會於2004年所委託的一項研究,指出核能整個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每度電10克。但去年美國學者Sovacool彙整了國際上103項關於核能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研究,統計分析後,顯示核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平均值為66克,其排放量明顯高於其他再生能源。去年底史丹佛大學Jacobsen教授亦指出,除生命週期的排放量外,若將興建核能的機會成本以及恐怖份子所造成的安全風險納入考量,則其碳排放量攤分後,每度電的排放量將達68至180克,為其他再生能源3倍以上。但這些爭論更凸顯了台灣討論能源政策的一個窘境──對於各種能源的外部成本無知。

能源會議本就是要從社會整體發展的角度,重新界定能源政策的定位,因此若討論的過程中,無從瞭解到各能源型態對「環境」、「社會」所導致外部成本的多寡,又豈能開啟健全的政策討論空間?而能源局回應需求的方式,卻是匆匆彙整歐盟於近10年前所進行的能源外部成本研究,根本不知歐盟早於去年又提出新的外部性估算,更未充分揭露該團隊於國際期刊中已自承未將核廢處理過程納入估算、將會低估核能的外部性這項資訊。

綠色經濟 台灣等不到的果陀

上述論及全國能源會議中與核能政策相關的討論,只是凸顯政府部門間既有不同論調(環保署反對舊機組延役,能源局只願將延役納入考量,而原能會與台電則意圖持續新增機組),討論過程中,也缺乏充足輔助資訊。缺乏資訊,可歸咎於公部門與能源相關智庫的無能,但刻意隱瞞資訊以及缺乏願意,則是顯露其架空能源會議的心態。

無論在「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源管理與效率提升」,環保團體的與會代表,都屢屢要求將未來的能源供需預估以及產業結構假設,提出來以供各方討論,方能描繪台灣的能源未來願景。但這些資訊始終未出現,只有在分區會議簡報中驚鴻一瞥,提出2025年時燃煤、核能、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佔比分將達到33%、13.6%、15%的能源結構。但這種能源結構隱含了目前爭議中的彰工、深澳、大林都將依台電計畫進行,而6部舊機組均將延役。仰賴核電延役來減碳的結果,卻是導致火力電廠的容量因素小於40%,凸顯近期力推火力電廠建設的荒謬性。但為何2025年時需要那樣的能源供應量?因為已將興建國光石化納為定局,耗能產業的佔比,仍未見調整。但這樣重要的資訊,卻未提供給分組會議的與會代表,讓各界僅能如市場喊價般爭論著能源效率提昇的目標,未能就早已被列入台灣永續發展指標中「資源耗用型產業產值佔製造業產值比率」一項,提出具體的討論。

因此雖然於分組會議過程中,環保團體的代表受到經濟部門形式上的禮遇,將各方針對各議題研提的因應對策的相關意見,都加以刊載與紀錄,但在關鍵的能源供應總量與產業結構間的關聯性,若仍是隱而未見,無法讓全民瞭解在不同產業結構的情境下,能源需求量、環境衝擊以及生活水準的差異,豈有能力進入「非核家園」的論戰?而核電複合體與耗能產業,則期待各方的腦袋充斥著「反核、反火力電廠,那就別用電」的邏輯,可繼續以全民的環境資本換取其自身的財物資本。

這次的能源會議,就時機點而言,正位在「邁向綠色經濟」與「守護耗能產業」的交叉路口。但前述分析已顯示政府的傾向,而「永續發展」,將成為台灣永遠等待不到的果陀。

※ 本文轉載自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