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開放拖網船 南縣府:會阻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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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開放拖網船 南縣府:會阻擋

2009年11月24日
摘錄自2009年11月24日聯合報新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農委會公告3至12浬海域禁止拖網作業,保護沿海漁業資源,卻又開放42艘拖網漁船可在表中層進行拖網研究調查,南縣副議長陳宗興、議長吳健保昨(23日)質詢時都表達嚴重不滿。

陳宗興說,漁民漁獲量愈來愈少,農委會卻開放42艘拖網漁船進行表中層拖網研究調查,令人不滿。

縣政府農業處長郭伊彬表示,這項調查不合理,台南縣反對拖網漁船進入海域,因為表中層拖網作業將不分種類、大小通吃,縣府曾4次函文要求農委會禁止拖網研究調查。他說,縣政府已加強魚苗施放,並禁止3至12浬拖網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