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擬建立海洋污染溯源追究和補償機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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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擬建立海洋污染溯源追究和補償機制

2010年02月21日
摘錄自2010年2月21日新華網福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遏制日趨嚴峻的海洋陸源污染,擁有3700多公里海岸線的中國福建省擬從2010年起逐步建立海洋污染溯源追究和補償機制。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人表示,隨著福建沿海經濟迅猛發展,近海海域環境遭到損害,主要表現為近岸海域污染日益嚴重,排海污染總量持續增大,海灣納潮面積不斷減小,海洋生物多樣性降低,赤潮災害危害加大等。

為此,從2010年起,福建省海洋管理部門將著重加強6個方面的工作:加強與環保部門的聯係,初步建立協調工作機制;爭取在全省沿海聯合開展陸源入海排污口調查登記;爭取在羅源灣和泉州灣聯合開展海灣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試點,努力實現海洋、環保兩部門陸海環境監測等工作的有效銜接。

另外,開展涉海工程項目和使用鮮活餌料養殖損害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的生態補償試點,為補償工作積累經驗。

2009年10月,福建省出臺《關於加強當前海洋管理的若幹意見》,明確實施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