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22日
發起者:反中科熱血青年聯盟
反中科,救漁農!3月1日要停工!
2010年1月21日最 高行政法院認定中科三期環評有瑕疵(因光電產業廢水有劇毒), 予以撤銷,依照環評法14條與22條,環 保署應該立即介入命令中科馬上停工。
但是,環保署一方面承認環評違法,卻又拒絕要求中科停工,
當行政機關破壞法治,不把法律看在眼裡,
因此,我們邀請你/妳在三月一號站出來,共同要求環保署依 環評法第14及22條行文給國科會,立即逕命中科三 期停工!
邀請人:反中科熱 血青年聯盟
時間:2010/3/1(一) 14:00
地 點:環保署大門口(捷運西門站2號出口出來直走,中華路和貴陽街 口)
- 環評法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 環評法22條: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依第13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發行為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行者,處負責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