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五廢工廠化學污染 中石化前鎮廠在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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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五廢工廠化學污染 中石化前鎮廠在列

2005年08月17日
本報訊

環保署前天(15日)公布全國廢棄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的初步結果,首批查出彰化縣台灣三笠化工、高雄縣和鉦金屬及高雄市的硫酸錏、台氯高雄廠及高雄中石化前鎮廠等五座廢棄工廠的土壤或地下水已遭到污染且程度達管制標準。

自今年元月起,環保署正式公告指定事業於土地移轉時或設立、停業、歇業前,應辦理用地土壤污染檢測。但公告前全國廢棄工廠已逾10萬家,為避免類似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等廢棄工廠,因未即時察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導致危害環境及居民的案例再次發生,該署去年針對全國廢棄工廠展開有系統的調查,分批逐年方式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工作。

環保署並建立量化篩選評量機制,依工廠區位、過去生產營運紀錄、毒化物運作和環保稽核紀錄等資料,擇出15家高污染潛勢工廠作為首批調查對象,經過二階段調查,結果於15日出爐,確定有5個場址的土壤或地下水已遭到污染,包括彰化市臺灣三笠化工公司(土壤中鉻、銅、鎳達管制標準)、高雄縣和鉦金屬工業公司(土壤銅、鋅)、高雄市高雄硫酸錏公司(土壤砷、鉻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高雄中石化公司前鎮廠(土壤汞;地下水1,1二氯乙烯、苯、氯乙烯達管制標準)及高雄市台氯公司高雄廠(地下水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苯、順-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及氯乙烯)。

對於該批場址後續處理方式,環保署表示,將移請地方環保局逕行公告或要求業者限期完成污染改善。另調查過程中發現有部分工廠廠區內存有大批廢棄物,其中高雄縣峰安金屬自廠外接收大批營建廢棄物,成為非法棄置場址,該署已責成地方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逕處。

環保署表示,對於部分業者於營運時,未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關廠後亦未積極辦理相關善後工作,導致環境遭到污染,對於這類錢賺入袋、禍延子孫的作法,該署表示將會依法揪出,未來廢棄工廠調查計畫將持續擴大辦理。環保署並呼籲業者於工廠設立及關廠時,應確認土地狀況是否有污染,以釐清污染行為人的責任。如果土地讓與人未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該土地如發現污染,被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時,其責任將與場址土地所有人責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