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區禁建集村農舍 農委會不縮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特定區禁建集村農舍 農委會不縮手

2010年11月19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19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免珍貴農地變成住宅區,農委會上月15日發佈行政命令,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引發農民不滿,北上抗議。農委會重申,要「保護真正從事農業經營農民的權利」,不收回規定,也不訂落日條款。

監察院今年9月對農委會連提2次糾正,迫使農委會以解釋令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但仍開放個別農舍。

農委會水保局長黃明耀指出,全台農牧用地253萬公頃,特定農業區僅27萬公頃,占1成左右,是十分希有的農業生產地。農地保存事關糧食安全,先進國家都嚴格規定,「當然不能被建商拿去當生財用地!」但農民若要在特定農業區蓋個別農舍、或在一般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都不限制。

農村陣線也聲援農委會政策。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當初推動農村集舍的構想遭濫用,良田變成住宅和別墅,嚴重摧毀我國國土規劃原則,農委會是撥亂反正,「對的事情,絕對不能示弱!」

台灣農權協會成員林樂昕也說,真正農民不會關心農地價格,許多抗議者是投機客,不希望當初花錢「養地」成本付諸東流。

前農委會主委、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客座教授彭作奎說,10年前任農委會主委時主張,興購農地者除了農民可以興建農宅,其他人不許在農地上蓋房子,當時政策是「放寬農地農有、加強農地農用」。但礙於立法院和農民壓力,農發條例鬆綁,他也因無法堅持理念而辭去農委會主委。他也提到,高雄、花蓮、宜蘭很多農地被用來蓋豪宅,打造成台北後花園,把廢水都排放到農田裡去,好的農地都給破壞了。「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破壞農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