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配地不公 芎林拆遷戶 不惜抗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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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配地不公 芎林拆遷戶 不惜抗爭

2011年02月24日
摘錄自2011年2月24日自由時報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配合政府拿出土地做區段徵收,誰知領回的配地不足縣府承諾的4成,有的拆遷戶甚至得自掏腰包,繳納140萬的差額地價。新竹縣芎林鄉都計區45戶拆遷戶共組自救會,24日將請縣長邱鏡淳評評理,如不能如願,將發動抗爭。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處長鄭福生說,依照土地徵收條例,區段徵收配地回給地主4成,指的是總徵收面積的4成,配回給所有地主;各地主再依自己土地的權利價值,依比例配領。他說,這是基於有些被徵收地是建地,有的卻是農地,價格差很多,不能單純以面積來計算之故,縣府依法行政,沒有說過各個地主可以各自拿回4成。而且縣府配回給拆遷安置戶的土地,面積至少都有30坪,一定足以新建房舍。

拆遷戶們說,如果用徵收價格的中間值、也就是每平方公尺36100元計算,農地地主真正可領到4成配地的,不到一隻手的手指頭數,絕大多數鄉親,平均只能獲得31%的回饋。建地被徵收者更都要補價差,平均每人要補140萬,「哪來錢再蓋房子?」,有人痛罵「不配回4成,乾脆解編,還地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