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終審──究竟誰搬石頭在砸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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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終審──究竟誰搬石頭在砸腳?

2011年04月22日
作者:munch
GOKUN009

原本針對國光仍有許多問題,22日繼續舉行延續會議,討論相關議題,未料在晚間傳出專案小組主席蔣本基對外宣稱,專案小組建議將採「不予興建」,以及「有條件通過」二案併陳,送交環評大會議決。

消息一出,有著不同情緒。部分人錯愕,在總統走訪濕地後,安排環境日前夕審查國光,認為政府態度轉向,應該在環境日會有不予開發建議,作為拉攏環保票的「大禮」。一部分人則認為「有條件過關」,早是即定劇本,二日環評審查,完全照著劇本演出,「不予開發」的出現,只是留待環評大會否決的假意甜頭。

但是專案小組主席蔣本基的說法,依照晚間審查狀況,並非在正式徵詢下,環評委員所形成的共識決,甚至是環團要求的公開投票表決,成為突然而至近乎個人意見的表達,能否代表環評委員的集體意見,成為必須驗證的事項。

因此,22日的延續會議,一旦終止相關問題的討論,在主席程序掌控下,開始進行所謂「有條件通過」的條件審查,將會形成環評重大違失,變成會議主席主導決議的一人審查。

所以,22日會議進行前,環保署必須說明,21日閉門討論有無進入審查表決?如果在尚未討論「何種條件」,以及審查委員針對「條件」討論作出表決前,為何專案小組主席蔣本基能夠對外表達「最終決定」,究竟是個人意見?或是受到指示?

一旦專案小組採「不予興建」,以及「有條件通過」二案併陳,送交環評大會議決,將是完全違背環團「全案駁回」的期待,造成總統與環團代表在環境日見面破局,甚至造成更大反對國光石化民眾的憤怒,引發更大規模抗爭,並且以選票制裁總統。

這種超出預期的狀況,一種可能是承接總統走訪濕地的談話,以離岸十公里作為條件說,讓國光石化在無法達成下知難而退,政府在「尊重環評」下,達成廠商無法達成條件的停建目的,卻也保留選後另地開發的可能。

另一種可能則是,環境團體推判政府開始轉向,但是環保署在長期發函更正的爭辯下,一旦全案否決,無異自打耳光,承認過去論述錯誤,因此不顧影響選情,在保留有條件通過的選項下,維持顏面與威信。

22日的延續審查,牽連著環境日下午的總統與環保團體的會面行程,一旦二案併陳,環境團體認定總統的親善環境姿態,完全是虛情假意,就算「不干涉環評」作出全案駁回,也能以政院撤案來停建國光,如果毫無作為,只想以走訪濕地、會見環團來騙選票,將會招致更大的民意反彈,以及更劇烈的環境抗爭。

整個國光石化案,早是空殼投資案,民股渙散等著開放,官股中油只是想解決五輕關廠的用地問題,問題簡單到一點都不麻煩,甚至自己跳進來表現愛環境的總統,一點都不必干涉環評,只要沒有程序操弄、官委護航,國光石化的種種問題,任何一位有良知的環委,都投不下同意票,何需干預。

現今,民股散、中油求地、經濟部認帳,竟然就只剩該採煞車的環保署,不斷催油門,難道不知國光石化大勢已去,還將護航有功視為表態政績,喜孜孜等著環境資源部的躍上龍門,至今不清楚,全國憤怒足以傾覆政權,主子都被搞垮台,還有何官可當?何功可居?

在地球日當日,總統會見環保團體,卻在前夕讓社會高度關注的國光石化「二案並陳」,形成政治風暴,究竟是誰搬石頭在砸腳?成為一個即將揭曉的謎題。

22日,關心國光石化的朋友,依舊必須聚集守候,要求公正環評,並且監督審查程序,不容違失操弄。更重要是,一旦開發通過,就必須向嘴上環境優先的總統,要個環境公道。

22日,歷史時刻,究竟是環境沈淪?或峰迴路轉,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