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溪偷倒廢液 桃縣環保局稽查廠商廢照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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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溪偷倒廢液 桃縣環保局稽查廠商廢照

2011年10月14日
摘錄自2011年10月14日中廣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板橋地檢署偵辦大漢溪等溪流被偷倒廢棄液體,追出(台鍍科技公司)和(光炫環工科技)等相關公司涉嫌,桃園縣環保局進行稽查後發現,光炫環工科技未依公司設立營業項目營運且重大違規,函請經濟部工業局,廢除許可證照。

板橋地檢署偵辦大堀溪、大漢溪偷倒廢液案,追出台鍍、光炫等公司,桃園縣環保局派員前往台鍍和光炫2家公司稽查,瞭解是否依據當初申請環保相關許可進行操作。

環保局表示,光炫環工科技公司領有桃園縣府核發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廢水回收使用量每天510立方公尺,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備皆已嚴重腐蝕,污泥脫水設施已長久未使用,研判應該未維持正常操作情形,由於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並未登載有廢水代操作業者資料,跟實際運作情形不符,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查處。

另外有關台鍍科技,環保局表示,該公司製程產生廢液,沒有登載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得處以6到30萬元等罰鍰。

環保局表示,台鍍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檢具相關事證,函送檢調單位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