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摘錄自2011年10月1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7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從明年元旦起,共有19家電力、石化等業者需調降空污排放值,否則將無法享有優惠,增加新台幣2.8億元空污費支出。
行政院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過去原有環評承諾業者排放較低濃度的空氣污染物,是因環境影響評估或空污法規定才進行減量,非自願主動積極減量,為符合社會公平,因此修正排除原本的優惠費率計算。
謝燕儒說明,受此次修正空污防制費率規定調整影響的業者共有19家,且多是石化業與電力業,未來業者需履行優於法規義務排放限值,包括排放標準、縣市加嚴標準、環評承諾限值及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排放限值,達一定程度,才能享有優惠,19家業者若未享空污優惠,就須增加2.8億元空污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