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林班地 假地主警告牌 尬真地主公告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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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林班地 假地主警告牌 尬真地主公告牌

2011年11月11日
摘錄自2011年11月11日中國時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投縣日月潭附近有多處林班地遭占用,占用者為保護其墾作的檳榔、竹園,常在入園處樹立警告牌,遏止他人盜摘、盜採。林務局近年實施濫墾濫建拆除返還相關計畫,執行前依法在被占用土地張貼公告。真地主的「公告牌」與假地主「警告牌」並列,極其諷刺!「這真的是作賊的喊抓賊!」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員工私下表示,既稱之為「占用人」,即表示當事人本身已涉嫌濫建濫墾、竊占國土犯法,竟還有人反客為主,以土地所有人自居,據山為王。

據了解,林務局在兩年多前開始執行「違法濫墾濫建地區鼓勵人民配合返還林地拆除濫墾、濫建計畫」,凡民國58年5月27日前即已使用或承租,且目前處無約狀態者,林管處將依航照圖比對,若查無非法情事,將輔導使用者合法補立契約。

若在上述時間分際點之後竊占林地者,林管處轄內各工作站除了在現場公告張貼航照圖,並通知占用人返還林地相關濟助方案,依地上物種類不同,每公頃分別給予30到40萬元救濟補償。

多數占用人的身分及占用面積均由巡護人員掌握中,也多同意配合;少數因占有人私下買賣,或當事人已搬遷、亡故,無法確認身分或通知者,則以現場張貼公告方式,尋求取得聯繫。

南投林管處員工私下表示,已收回的土地,將編列造林預定案,確認後再發包執行造林;在規畫及實施造林的空檔期間,比較容易被誤解為閒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