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停工 業者研議提國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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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停工 業者研議提國賠

2012年02月26日
摘錄自2012年2月25日中央社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縣政府依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環評無效,發函要求美麗灣停工,包括職員、工程人員近300人失業。美麗灣渡假村開發單位將提再審之訴,同時研議提出國家賠償。

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一波三折,環保團體分別提出圖利刑事訴訟以及向行政法庭提出環評無效之訴、停工訴訟。

今年1月底環評無效判決確定,台東縣政府敗訴;2月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審判決台東縣政府應作成命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

台東縣政府2月4日已發函美麗灣停止開發行為,不過,環保團體指控,2天前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並不時傳來機具運作的聲音,懷疑並未停工。

美麗灣渡假村執行辦公室副總經理朱膺州表示,公司在2月4日接獲台東縣政府的停工公函時,公司已經暫停一切開發行為,200名工程人員先行停工;另外70名員工安排到外縣市相關企業上班,但是只有5人願意離開台東,不願離開的只好辦理資遣。

朱膺洲表示,有關環評之訴部分,律師認為法院判決有爭議,因此會提起再審之訴;另外,公司也考慮國賠,金額可能超過新台幣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