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生效在即 環保團體籲台灣加速發展再生能源綠色產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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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生效在即 環保團體籲台灣加速發展再生能源綠色產業

2004年10月29日
本報訊

以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遏止全球暖化現象為宗旨的國際協議《京都議定書》,歷經多年來國際上的折衝談判,美國、澳洲的退出,俄羅斯的搖擺不定,終於在最近因俄羅斯杜馬國會(下議院)通過批准,議定書即將因俄羅斯加入,跨越生效門檻,而後實質生效為具法律效力的國際公約。

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也非議定書締約國,然勢必受到衝擊,包含產業界在內,均正思考因應方向。另外,值此機會,民間環保團體也希望政府落實永續發展承諾與「非核家園」政策,他們將於下週二(11月2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推動節約能源與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綠色產業,以符合國際潮流,減少排放溫室氣體。

負責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的環保署,署長張祖恩近日表示,由於地球溫暖化係工業國歷史累積排放溫室氣體之結果,基於公約「公平」、「合理」對等之原則,工業國應先負起溫室氣體減量之責任。張祖恩說,身為地球村成員,我國願意在公約「經濟有效」「最低成本」原則來承擔共同但程度不同的責任與能力,並促進永續性經濟發展。

張祖恩進一步表示,京都議定書生效後,產業可能受到的管制衝擊最為直接,為降低可能的衝擊,環保署已規劃整合產業、運輸及住商部門領域,辦理溫室氣體盤查管理、減量規劃、策略分析及試行推動等工作,以全面性評估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未來可能面對的挑戰。

值此之際,台灣環保聯盟、主婦聯盟、台灣生態學會10多個等環保團體也要求行政院應落實陳水扁總統對「國家永續發展」的承諾,重視議定書對台灣產業與環境衝擊,儘速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討論能源、產業、交通及水資源開發等政策。他們希望行政院應提高層級,由行政院長或行政院副院長召集,成立因應「京都議定書」工作小組,定期公佈執行策略與績效。

另外,他們也呼籲立法院不分黨派,全力推動《再生能源法》、《電業法》,以及訂定通過《碳稅法》及《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法》等有助於遏止氣候暖化的法令;並將要求政府積極推動節約能源與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綠色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