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
本報2012年10月12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高等行政法院昨(11日)判決撤銷中科四期開發許可,判決理由指出,中科四期開發案在國土利用上不適當也不合理、選址位於優良農田與地質災害區(地層下陷區)卻未審酌審查委員針對農業影響及地層下陷所提的專業意見、開發使用大面積公有耕地未考量我國糧食安全及永續發展。
對此,國科會副主委賀陳弘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環保與農民團體針對此案開發許可,告環保署五次、內政部四次,還有一次訴願,總計十次全輸,不懂這次為何同一事實有會不同判決結果,將與內政部研議,再決定是否上訴。
營建署則表示尊重,將於收到判決書研議內容後,再決定是否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內政部李鴻源則指出這也許是轉機,可藉機重新檢討中科四期實際用地需求。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於2009年11月 16日或營建署核發開發許可。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則說,「只會是插曲」,有信心上訴成功,無礙招商。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也表示,園區招商不受此案影響,預計2013年上半年開始營運。
不過,目前園區內只有僅有專營醫療耗材的愛民衛材公司進駐。